保卫处人员分工

  • 2017.06.27
  • 规章制度

保卫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维护稳定、反恐、安全保卫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及本处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订学院治安保卫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措施以及各项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积极完成学院、上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布置和交办的各项任务。

4.负责抓好与本院各部门签定有关各项责任合同的组织和指导协调工作。

5.负责督查重点部位和各单位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收集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向第一责任人及主管院领导报告。

6.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知法、守法观念;

7.负责本处室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保卫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搞好全处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2.负责起草处内的有关文字性材料。

3.配合抓好全校的治安防范、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督促检查值班值宿的责任落实情况。

4.对学校的重点部位和区域,要积极搞好治安防范,对学校的施工现场、营业场所,要配合处长抓好管理,防微杜渐,确保安全。

5.及时反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与处长经常沟通,经常联系做到互通有无,分工不分家。

6.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拾遗补缺,及时提出自己的想法。

7.完成好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8.处长不在时,统管全处工作,履行职责。

 

治安科工作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教育,做好“四防”教育和道德教育;

2.维护校内治安秩序,督促有关单位健全治安保卫责任制,严格公共财物和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

3.预防刑事犯罪活动,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定期安全检查和落实、报告;

4. 安排巡逻值班,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5.管理校园报警系统(日常管理、设置及购买);

6.搞好“帮教”和“监改”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要了解其情况,掌握动向,积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减少重新犯罪;

7.受理校园报警,自主查处一般治安问题,调解一般纠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保护现场,协助查处各类案件;

8.管理、检查有关部门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存放及使用;

9.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刑事、治安重点对象和历史和现实表现,分析研究各时期的治安动向;

10.参与管理校园内设及特种行业的场所和部门;

11.协助管理暂住人口,对其违反校规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罚。

 

治安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处长、副处长的统一安排、领导下,全面负责治安科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治安科工作计划, 制订《治安科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院大面治安的控管及学院治安稳定。

4.负责对学院各类案件的查处和矛盾纠纷的排查。

5.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对校内发生的重大政治、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及发案现场的保护。

6.定期分析、研究学院治安形势,开展专项治理,严防治安案(事)件发生。

7.做好院内的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8.积极开展学院内的民事调解工作。

9.负责对学院重点人员和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

10.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学院各部门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11.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治安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

 

消防科工作职责

1.落实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保养、检修和更换工作。

3.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制定各种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实行防火巡查制度,建立巡查纪录;及时发现和监督整改火灾隐患。

5.协助消防机关扑救、查处火警事故,调查火灾原因。

6.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学校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

7.负责消防管理工作计划、制度、报告、报表和总结等文字材料工作,并归档备案。

8.完成学校和部(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消防科科长工作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主持科内日常工作。

2.主持消防科全面工作,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认真学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悉学校消防设施和管理情况。

3.按消防法规和学校领导、防火委员会、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对学校消防工作实施指导、检查,督促整改隐患。

4.参与制定全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各有关单位确定消防责任人,落实消防责任制度。

5.加强学校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切落实责任到人、到单位,努力避免、减少消防设施的人为损坏,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6.根据季节特点和消防安全的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防火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气设备,仓库、消防器材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7.加强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有关消防培训,努力做好预防火灾事故工作;

8.接到上级消防监督机关签发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时,应及时向学校防火委员会和有关领导汇报,主动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消防监督机关。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发生在校内的火灾事故。

9.完成学校、保卫处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文员工作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草拟文稿及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合并、归档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数据统计及文档录入,收发各类文件并进行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

3.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统计及报帐工作,保管办公室的设备及申领、发放办公用品。

4.负责上报部门年度预算。

5.负责学生集体户口的迁移和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保卫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纪律

1.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机警勇敢,敢于斗争,不避风险,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依法办案,照章办事,不打人骂人,不刑事逼供,不执法犯法,严守机密,谨防失密、泄密。

5.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不回避矛盾,不搞不正之风,不施威风特权,注意言行举止文明。

6.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断,不道听途说,不偏听偏信。

7.注意思想道德修养,陶冶高尚精神情操。

8.增强组织观念,遇事请示汇报。

9.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讲究工作方法。

10.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团结互助,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11.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处内各项管理制度。

12.依据保卫工作的特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在办理公务时应遵循民主协商和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和规范。

13.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旷工、擅离岗位;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打牌、下棋,做无关事务,无事不到其他科室闲聊。

 

校园“110”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校园“110”管理制度和各项治安管理规定,维护学院内部治安秩序;

2.负责校园内的昼夜巡逻值勤和交通安全管理;

3.维护公共场所、集会、重大节日活动场所秩序和首长、外宾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4.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发案现场的守候、保卫工作;

5.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参加消防宣传、防火检查和消防器材的管理与维护,参与火灾扑救和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

6.协助调查处理校内的治安事件;

7.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其它任务。

 

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

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4.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委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6.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7.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8.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校卫队工作职责

校卫队是保卫处设立的下属机构,担任着学院巡逻、守卫、守护,维持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和应对突发事件等职责。

1.在保卫处的领导下,做好学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管理秩序。

2.负责做好学院门卫的管理工作,严防各种违法人员、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把门卫关,防止校园财产损失,确保校园安全。

3.负责校园巡逻,加强重点部位的守护。做好“五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性事件和群体性骚乱)。

4.维护学院内各种大型活动、集会的安全秩序,做好警卫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安全。

5.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工作,维持现场秩序

6.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7.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防范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8.协助保卫处落实学院车辆的管理与校园交通管理工作。

9.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净化学院周边治安环境。

10.协助处室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校园消防安全。

11.按规定做好校区内公共场所照明控制,大门开关等管理工作。

12.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安全服务,充分展示校园卫士良好形象。

1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维稳工作。

14.积极完成学院和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校卫队工作纪律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遵纪守法,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三、讲究风纪,着装整齐,行为规范;

四、尊敬教师,爱护学生,热情报务;

五、立场坚定,坚持原则,敢于斗争;

六、说话和气,礼貌热情,以理服人;

七、值班守时,坚守岗位,依法处事;

八、坚持原则,文明执勤,不打人骂人,不徇私枉法,不刁难群众。

九、纪律明确,人人遵守,严格执行。

 

校卫队(正、副)队长岗位职责

1.在保卫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校卫队的工作,包括拟定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工作总结。

2.校卫队长既是校卫队员又是队的管理者和组织者,必须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充分调动队员工作积极性。建立一支素质高、作风硬、形象好、有战斗力的校卫队伍。

3.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员的法纪、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服务意识的教育,全心全意做好学院安全服务工作。

4.对学院校卫队的发展进行理论研究。根据我院特点制定队伍发展计划,积极探索并完善队伍管理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配,合理定编定岗,明确责任。

5.负责抓好校卫队的业务技能训练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

6.负责落实校卫队月与年度的考核工作,严格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奖励机制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7.抓好队伍形象建设,按准军事化管理队伍。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内务整洁,具有军人的作风,充分展示校卫队良好形象与风貌。

8.负责校卫队员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提出对队员处罚、解聘、续任的建议,按照处的规定对新入职的队员进行相关的岗前培训。

9.加强夜班管理,每个星期对夜班查岗不少于2次。

10.负责起草校卫队管理制度,并经处同意后组织实施。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真正发挥制度的管理作用,不断提高工作管理水平。

11.完成处室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校卫队班长岗位职责

1.协助队长做好校卫队的各项管理工作,直接对队长负责。

2.带领全班队员,贯彻落实校卫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校卫队的各项工作任务。

3.督促检查班内各位校卫队员的工作情况,了解队员是否准时上下班,是否工作认真负责,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有违纪现象,加强队员风纪和内务卫生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做好工作记录并每个星期向队长汇报一次。

4.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表扬先进,批评后进,敢于善于对不良现象作斗争,对违纪行为应记录在案并向队长报告。

5.对本班队员的评定、奖励与处罚具有直接建议权和否决权。

6.完成处室或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卫队员工作职责

1.校卫队员应以保卫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任。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严格执行学校和保卫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和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坚决同一切犯罪分子作斗争。

3.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政治思想觉悟。

4.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学习和体能训练,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依法办事,文明执勤。做到着装整齐、言语礼貌、态度和气、明辩是非、以理服人,不语言秽语、不刁难群众、严禁打人骂人、侮辱人格,树立安全保卫队人员的良好形象。

5.严格遵守值勤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做好安全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6.熟练掌握和管理使用好现有的器材装备。

7.熟悉校园及周边情况,注意周边治安动向,严格遵守校园保密规定,防止事故。

8.服从安排,积极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校卫队校园巡逻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制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巡逻中做到尊师爱生,尊老爱幼,文明执勤,维护校内正常秩序。

2.熟悉学校各部位情况,做到勤查勤记,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要加强巡查。

3.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时,应及时查问验证并对可疑情况了解清楚,向有关领导报告。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沉着机智,会同其他队员奋勇擒拿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同时向分队领导、处值班干部报告。

4.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安全。

5.对校内乱停乱放的车辆、乱摆卖的摊档及人员,要坚持原则,依章办事,及时予以处置。纠正违章时,要做到先敬礼后纠正。

6.巡逻时严禁窜岗、离岗或做与职责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