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商职业学院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 2017.10.23
  • 规章制度

广东工商职业学院监控系统是科技创安的重要手段,是高技术的安防设备。为保障该系统规范使用和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闭路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开机运作。

二、监控系统的一般操作由当班的校卫队员负责

三、当班队员应当负责看监控设备,防止他人蓄意破坏,如发现设备运作不畅,应及时报告值班干部。

四、爱护公物,正确操作,经常维护,不得交由无关人员或不当班、非本岗位校卫队员操作。

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且记录好报警监控系统的运作情况。

六、当班队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利用监控系统进行其他无关操作,不得利用监控系统主机拷贝文件,禁止利用监控系统主机玩游戏等活动。当班队员不按规定或违规操作,造成系统损坏的,按违反工作纪律处理。

七、监控系统的特殊操作,如:检测,搜寻,查阅,设置等,由治安消防科专管干部或专技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上述功能操作,更不得擅自更改系统内部设置。

八、监控系统为先进的精密仪器,在使用前一定要认真熟读厂家提供的操作说明书,在没有熟悉操规程的情况下,严禁乱动乱操作。

九、治安消防科负责对监控系统进行常规维护、检测,对新上岗的校卫队员进行培训,并经常进行指导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