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校园内乱摆乱卖行为的通知

  • 2012.09.10
  • 通知公告
 

关于严禁校园内乱摆乱卖行为的通知

学院各处(部、办)、系(部)、中心、馆:

为了切实做好迎接2012级新生入学工作,为新生入学创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经迎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严禁校园内乱摆乱卖行为通知如下:

一、未经学院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在校园内开展摆卖,兜售商品等商业活动。

二、各商业服务单位要入室经营,严禁在校园内私自设点摆卖,不乱停乱放,确保环境卫生。

三、文明服务,杜绝哄抬物价,价格公布上墙,明码实价。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价廉物美。积极参与开展“三打两建”的活动,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

四、校园内公共区域的乱摆乱卖活动,由保卫处负责清查整治。

五、宿舍楼内乱摆乱卖活动,由所住学生所在的系部负责清查整治。

六、学院领导和迎新工作办公室将对宿舍区进行监督检查。

 

保卫处

0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