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的说明

  • 2009.05.25
  • 部门动态

 

关于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的说明

 

1、《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填写

    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为帮助毕业生就业,专门向用人单位出具的一份正式的推荐函。该表对毕业生和单位都很重要。

推荐表填写流程:

(1)就业指导中心发推荐表给毕业生

(2)学生填写

(3)递交系审核

(4)系填写意见

(5)系签章

(6)系统一送学校实习就业办公室签章

(7)发给毕业生

推荐表填写说明:

    (1)根据推荐表的“说明”项目如实填写

(2) 学校名称填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隶属填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填潘剑辉;地址填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电话37214507、28854977。而不能填写学生本人、班主任、系

    (3)必须贴一寸免冠半身照片

    (4)姓名填写必须与户口、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得有异,否则会给录用、编制和审批就业方案、办理报到手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其他基本情况要如实填写

    (6)奖惩情况填写校、学院以上级别的奖励、处分情况

    (7)自我鉴定要客观、简练

    (8)学习成绩栏可附教务部门盖有公章的学业成绩单,不得涂改

    (9)推荐表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校及系审查盖章,以便及时发还毕业生

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

(1)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填写  

(2)毕业生只能持有一份原件,若需联系不同的单位,请使用复印件,待最后确定就业单位,再将原件交就业单位   

(3)若需更改推荐表内容,须将推荐表原件退回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重新发放新推荐表,方可填写新的推荐表

(4)升学、出国等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也须填写推荐表

 

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

(1)根据登记表“填表说明”中的各项要求如实、认真填写;

(2)学校、院系、专业填写全称;

    (3)“姓名”、“出生年月”的填写必须与户口、身份证的相—致,不得有异,否则会给录用、编制和审批就业方案、办理报到手续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奖惩情况填写校、院系以上级别的奖励、处分情况;

(5)自我鉴定应客观、简练:

(6)认真填写班委鉴定和院系意见,班委鉴定需班长签名,院系意见需辅导员或副书记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

(7)填写完毕后送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盖章后,由辅导员统一保管。整理学生档案时统一装进档案

特别注意:

学校和各系将严格审查毕业生填写的推荐表和登记表,发现不如实填写的,发回重填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如果签约或报到后,用人单位发现毕业生弄虚作假而解除、撤回或撤销就业协议的,其后果由毕业生个人负责。

 

3、关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毕业生毁约处理办法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录用结果后,必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方均须自觉履行协议,否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对于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和培养院校均有约束力,也是学校落实就业计划的唯一依据。不论毕业生被何种用人单位录用,都应签定由学校颁发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就业协议书》。

 

协议书的领取与签订流程:

(1)毕业生到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处领取《就业协议书》

(2)经过双向选择,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填写《就业协议书》,各自签字盖章,协议书生效。

(3)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送到学院实习就业办公室盖章登记。

 

特别说明:

(1)一名毕业生只能领取一份有固定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书》为双方协议书,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不论学校盖章与否。如要毁约,毕业生一定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按照学校关于毁约的规定办理程序进行办理。

(3)如果单位已盖章,毕业生未签字而改变主意不想再继续签约,需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说明书,方可到学院实习就业办公室办理手续。

(4)考取本科或研究生、出国的学生需将《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若已和单位签有协议,需与单位办理毁约手续,并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后,方可办理升本、读研、出国等手续。

(5)若毕业生发生遗失或损坏《就业协议书》,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各二级院系同意后,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6)《就业协议书》一式三联,学校盖章后,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各执一联。

 

填表注意事项:

 

项目

注意事项

单位填写项目

用人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用人单位,性质填写单位的经济类型,如国有、独资、合资、民营、私营等。

单位机构码和信息登记号:即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码,凡独立法人单位都有此代码。信息登记号不用填写。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 :

请填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用于学校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某人才市场等。

学生填写项目

专业名称应为学生现在的专业名称,务必与学校登记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得误写,简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落户地址应填写毕业生在毕业后,户口将迁往的地址。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条款填写注意事项

服务期、见习期等条款,必须明确填写;

各项福利,违约金等最好注明多少,若不注明,易引起纠纷;

甲乙双方可就有关事项协商达成附加条款,如乙方就读本科或研究生、或乙方未获的毕业证书、或甲方有何特殊的体检要求等均可在协议中写明。

其他事项

协议书为双方协议,一旦甲乙双方签字,无论学校鉴证与否,协议书都将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应该在试用期的时候签署。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之内。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从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一天起就应该建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关,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下,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区别表现在四个方面:

(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的鉴证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于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2)内容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受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目的不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4)适用法律不同: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关于接收函的说明

接收函必须是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单位及区县以上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属于三资、集体、私企的,应由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开具。接收函实际上就是用人单位通过人事局为所录用的毕业生申请到的入户指标,是给学校的。比如广州市人事局目前有蓝色和白色的接收函。蓝色表明是外地生源,白色表明是广州市生源。

 

毕业生违约处理办法:

学校不支持违约行为。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前,必须充分了解和认真考虑用人单位情况是否适合本人,同时参考家人的意见,再签定协议。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毕业生又符合规定的择业范围,则协议生效。之后,若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原因,单方提出解除协议,则属违约。违约改签单位,对毕业生个人、单位、学校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毕业生在与单位签定协议时一定要慎重,尽量不要发生毁约现象。

学生确因重要原因必须解除协议(违约)的请按以下程序:

①毕业生必须与原用人单位协商违约事宜,并由原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

②毕业生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③各系签署意见后,转学院实习就业指导办公室。毕业生交还原来的就业协议书,并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4、关于毕业生考取公务员、专升本等需要政审的说明

政审是为了保证毕业生的政治素质而对复试考生进行的思想政治审查。一般公务员录取、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都需要进行政审。思想政治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

政审工作可采取“派人外调”或“函调”的方式。函调的证明信需由毕业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我校进行政审一般先通过系审查,最后由学生工作处出具政审证明。

 

5、人事代理的办理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事管理制度,由于非国有单位没有人事权,不能管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由人才中介代为管理,这种管理制度就叫做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需要注意以下方面情况(以广州市为例,其他地市参照):

(1)办理对象:应届毕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拟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部分国有单位以临时聘用的形式录用的毕业生和—心要留在广州工作,并不准备考取公务员的毕业生等。

(2)办理人才代理的中介机构: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高中级人才中心及广州市各区人才中心等都可以办理。

(3)办理人才代理需要提供的材料:

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原件)、《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原件,已签约)、用人单位“三证”  (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

(4)户口:为广州市正式常住户口,一般情况为集体户口,如果有亲属或朋友户口在广州的,可以将户口迁往其所在地;如果有物业在广州,可以将户口迁往物业所在地。

(5)办理人事代理的利与弊:可以解决广州市户口;可以计算工龄,评职称;办理护照、边防证等证件与其它证明: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办理了人事代理,就算作已就业,一年以后更换就业单位,只能以调动的形式办理,不能以应届生的身份就业。

 

6、关于就业报到证发放的说明

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大专以上的学生毕业时发放),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后,到各系领取《报到证》,暂缓就业和升学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

《报到证》的作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4.证明持证的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

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报到证》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即7月1日至7月30日,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应尽快到工作单位报到,无特殊原因而延期报到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若不慎将《报到证》遗失,应及时将说明遗失过程的书面材料和有关证明交寄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

 

7、暂缓就业手续的办理及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

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可暂缓两年派遣,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办理暂缓手续,成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无《报到证》。

(1)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当年应届毕业生。

(2)暂缓就业的办理时间:当年的5月20日前。

(3)暂缓就业的范围:

①未落实单位:希望把户口人事关系留在学校,以便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生(志愿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②准备继续学习深造:升本或考研成绩入围,等待复试的毕业生:今年考本或考研成绩不入围,但希望把户口人事关系留在学校,明年继续尝试升本或考研的毕业生;

③报考公务员待录取:报考了公务员并等待录取通知的毕业生;

④用人单位有意向接收,正等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未办完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例如非深圳生源签约深圳单位,但深圳市人事局的接收函还未寄回学校的;

⑤灵活就业:在国有单位、三资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已签就业协议,但单位在非生源地且不解决人事户口关系,本人又不想把人事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注:愿意将人事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⑥待就业:暂时未能落实单位但有就业期望的毕业生。

(4)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

①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②由各系集中报学校实习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批审查同意后,毕业生填写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交各系。

③毕业生到各系领取粘贴了条形码的一份协议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注意: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凭贴有省就业指导中心核发的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方可办理派遣手续)

④毕业生本人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http://www.gradjob.com.cn)并登记个人信息,否则签订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无效。

(5)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关系的管理:

已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户口关系继续保留在学校保卫处,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

(6)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的管理:

①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暂不转出,归党办管理。

②毕业生党员,应按规定定期向学校党支部交纳党费。

③毕业生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预备党员的转正由学校党组织按有关程序办理。

④毕业生党员,原则上要定期参加党组织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学校党委有关部门同意,可以书面形式汇报思想情况。

(7)取消暂缓就业的办法:

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请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的单位接收证明(回生源地的可不需要单位接收证明)到学校实习就业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具体如下:

①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验证信息,开具办理取消暂缓证明;

②毕业生逢每周二、五到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寄送;

③到学校保卫科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手续。

(8)毕业生在两年内仍未落实单位的派遣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并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继续推荐就业,学生本人必须回学校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将其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局进行管理。

 

8、关于改派的说明

毕业生就业方案确定后,原则不予改派。如确实需要改派的,从七月份开始,每月最后一周办理毕业生调整改派手续,调整改派只在当年进行,超过当年期限不予办理。程序如下:

1、需调整改派的同学向学校上交原报到证、原单位退函、新单位接收函及个人书面申请书。

2、学校把需要调整改派的毕业生有关就业信息在网上通过“报调整计划”报送给省就业指导中心。

3、每月最后一周内由学校把需要调整改派的毕业生的原报到证、原单位退函、新单位接收函、学校调整表等材料送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4、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送的材料和就业信息予以确认,并由网络信息部打印报到证。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接受毕业生自己到中心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

5、毕业生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凭证办理户口调整等手续。

 

9、关于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的说明

户口和档案是随《就业报到证》发往人事部门所在地的。如有疑问,户口问题可咨询保卫科,电话:020-28854903,档案问题可咨询学生处020-28854881或实习就业办020-28854977。

保卫科在每年6月份办理户口的迁移,具体情况如下:

①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其户口按照报到证的报到地址迁移:

②办理暂缓就业和升学的毕业生,其户口由保卫科保管;

学生处在每年9月份前将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具体情况如下:

①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其档案按照报到证的人事部门寄送,一般情况下只寄到有人事管理权的部门,比如各地市人事局。

②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校送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存;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所反映的德、能、才以及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因此,学生毕业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毕业生务必在当年内到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查询,如果档案未到单位,请及时向学生处查询,超过当年无法查询。

高校学生必须了解其档案转递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配合学校共同做好档案的转递工作,使自己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1)要注意档案转递方式。按照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必须以机密件形式由机要通信方式转送到就业单位。机要通信是较普通邮政更为保密、安全、准确的档案转递渠道。

(2)要注意档案的转递范围。凡派遣单位不属于机要转递范围的中小公司、企业以及县区以下单位,毕业生应向学校提供准确的属于机要投递范围的上级主管单位及就业单位的详细地址。

(3)关于档案的送取事项。凡机要局无法投递的单位,可由就业单位持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来校取走毕业生档案。

(4)档案转递的时间及查询。档案寄出两个月后,同学们可向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否则,机要局将不再提供查询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

 

 

 

备注:上述资料如遇新规定或新合同法实施则按新规定或新合同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