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实施方案

  • 2016.12.12
  • 普法园地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高职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国际化程度显著提高,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日趋完善,涌现出一批全国领先、世界有影响的一流高职院校和品牌专业,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广东模式”。

基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办学投入显著增加,教学条件明显改善,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得到加强。

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养、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明显增强,行业企业、毕业生、家长对我省高职院校的满意度较高且稳步提升,人才培养更加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位居全国前列。

 服务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发展更加紧密,应用技术开发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3年行动计划、广东自贸区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等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的能力显著增强。高职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配置、产业新技术创新积累、促进高质量就业的主阵地。

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内容:以协同创新、协同育人为引领,以学生受益、学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突破制约学校办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内部机制障碍,打破学校与社会、行业企业间的体制壁垒,避免学校内部资源配置和使用的碎片化。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吸引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公办高职院校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试点建设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和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开展以推进院系二级管理、下放办学自主权为核心的试点二级学院改革。搭建职业教育集团、协同创新中心、协同育人平台、区域性高职院校联盟等平台,切实促进学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本科高校、其他职业院校、国(境)外高水平院校间的深度融合与互补共赢。

 重点载体:协同机制创新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协同育人平台,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和连锁型职业教育集团,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试点二级学院,区域性高职院校联盟等。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主要内容: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以教学为中心。试点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和弹性学制,探索分层分类教学、导师制和小班教学。研制实施具有世界水准、广东特色、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和本科贯通培养、系统设计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开展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加快以发展型、创新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将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强化“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职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按照高质量创新创业教育的需要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加强实践、改进帮扶、因材施教,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改革深度融合,促进泛在、移动、个性化学习方式的形成。推进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协同育人试点,积极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实现形式,加强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衔接,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重视美育教育,培养高尚情操和审美能力;加强体育教育,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和自主招生培养改革试点,探索职业教育等级证书试点。推进学习成果转化,探索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社区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转移与认定,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重点载体:教育教学成果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研制项目,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竞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色校园文化品牌,高职本科协同育人试点,现代学徒制试点,中高职衔接招生培养改革试点,职业教育等级证书试点,学分制管理改革试点,学分转移与认定试点等。

 基础能力提升

 教师队伍建设

 主要内容:以实施“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为抓手,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德技双馨的教师队伍。推动完善体现高职教育特点的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人事管理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制度,破除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进入高职院校任教的障碍。制定并实施以业绩贡献为基础、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的绩效工资制度,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将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担任学生导师、应用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等纳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避免唯职称、唯学历等倾向。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专业带头人提升专业水平、扩大行业影响力,支持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探索“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办法,支持专业骨干教师积累企业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加强兼职教师培训和管理,支持兼职教师提高教学能力、牵头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建立教师发展中心,积极开展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每年选送骨干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师培训、信息化教学和微课大赛,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加强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创新与管理改革,广泛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改革、教师发展中的作用。

 重点载体:教师发展中心,教学名师,教学团队,高等职业院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专业领军人才,信息化教学大赛,骨干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等。

 实践基地建设

 主要内容: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探索“校中厂”、“厂中校”,建立具有真实职业氛围、设备先进、充分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立数量充足、专业对口、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依托合作的企事业单位,推动校外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校企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学方案,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学,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学质量。

 重点载体:公共实训中心,实训基地,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

 优质教学资源建设

 主要内容:建立可满足“互联网+”时代教育要求的数字化教学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覆盖专业核心课程、主干课程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程等优质数字化资源,推动校内使用、校外共享。支持教师校企合作开发工学结合教材或讲义,建设一批“十三五”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开发替代性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和仿真教学软件,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

 重点载体: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十三五”规划教材、精品教材等。

 管理水平提升

 主要内容:坚持依法治校,完善公办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高职院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学校章程实施,完善校内与章程配套制度体系,完善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工作机制,健全依法办学、依章办事机制,提升高职院校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治理能力。强化制度标准落实,完善体现高职教育办学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和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管理要点》,规范招生管理,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提高教学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范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提高资源整合和资金统筹能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加快信息化技术系统建设。实施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重点加强中层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建设。以常态化、周期性的诊断与改进为手段,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立起全过程、全覆盖、相对独立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在校生学习成果评价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探索开展行业企业充分参与的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健全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机制。

 重点载体:管理水平提升计划,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等。

社会服务能力提升

 主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专业教师紧密联系企业、为社会服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搭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应用开发、推广服务平台,主动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成果转化,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或瞄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对政府决策、政策制定、社会实践等产生重要影响,对社会进步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搭建多样化学习平台,主动面向行业企业开展企业员工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新技术、新知识培训和学历提升;主动面向社区开展服务、共享教育资源,成为当地继续教育、文化传播的中心;以职业道德、职业发展、就业准备、创业指导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就业创业教育,为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就业质量服务;主动承接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职业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

 重点载体: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急需的示范专业点,社区教育示范校,科研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等),科研和产学研合作项目(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应用型科技研发项目等),社会科学成果奖,科技成果奖,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对外交流与合作

 主要内容: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广东自贸区建设,全面加强与英国、德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与国(境)外高水平院校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等合作关系。坚持以职业教育先进国家和地区为标杆,学习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专业课程标准、教材体系等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研发与国际接轨的职业标准及认证体系,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通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联合办学、开发专业课程、师资培训、学生交流、建立海外职业技术教育基地等。

 重点载体:中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高职院校合作办学示范项目等。

 自选项目

 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上述建设内容以外,新增具有区域特点、本校特色的项目。

 实施步骤

 第一步:学校自主规划

 各高职院校应在充分总结“十二五”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在三类规划建议方案中选择合适的建议方案,再参考建设内容和“十三五”规划项目一览表,自主确定建设目标和任务,自主选择载体、建设项目,统筹研制本校2016-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明确建设内容、年度实施计划、经费筹措、保障措施等。


第二步:分类论证立项

 省教育厅牵头组织专家分别对各高职院校的“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从建设基础、发展定位、发展目标、改革创新程度、建设目标的可行性、建设任务的合理性、经费保障力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等方面进行论证。

 第三步:分类绩效考核

 省教育厅建立分类考核评价机制,针对三类规划建设方案,分别制定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对各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检查和考核。

 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

 “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包括:

 1.中央财政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部分);

 2.省财政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争先创优奖补资金(高职部分);

 3.各级财政安排的高等职业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拨款和专项资金等;

 4.学校事业收入(主要是学费和住宿费);

 5.行业企业投入;

 6.学校其它收入(经营收入等)。

 分配办法

 省教育厅将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创新资源配置方法,实行综合奖补。奖补资金根据“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结果等因素,按照“绩效优先、同类竞争”的办法安排,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自主安排,突出重点,统筹使用,并优先用于“创新强校工程”中国家级和省级建设项目。

(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