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试点改革方案背后的设计逻辑

  • 2020.07.21
  • 校园动态

副校长 方泽强


2020年5月,我校印发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指导我校试点改革工作。我校设计《改革方案》坚持“三条”逻辑。逻辑,就是客观规律。充分认识《改革方案》背后的设计逻辑,有利于广大教职员工更好地推进试点改革工作。

首先,坚持质量建设逻辑。从教育的角度看,质量建设是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调。从“质量工程建设”到“年度质量报告”,从“双一流”建设到“双高计划”,从“高教30条”到“新时代高教40条”,无不在强调质量的重要性及其建设要求。质量建设也是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共识和行动。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首届“世界高等教育大会”,质量建设成为大会议题之一。2009年的第二次“世界高等教育大会”上,质量建设仍然是热点;从社会的角度看,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提高教育质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是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建设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包括本科职业教育),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学生及家长强烈追求优质的教育产品。最近几年来国内部分学生放弃“高考”,选择赴海外留学,一定程度上是对发达国家优质教育产品的认同和追求。这就要求我国高等教育亟需强化质量建设;从我校发展的角度看,提高质量才能赢得好的口碑和树立好的社会形象,才能保障试点成功。鉴于此,我校在《改革方案》中提出了“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的总目标。这实质上就是坚持质量建设逻辑的根本体现和抽象概括。

其次,坚持类型教育逻辑。1999年我国高职专科教育开始大发展。多数人对高职教育停留于“高职是普通高等教育的一个层次” 的认识。后来的实践表明,高职专科教育模仿普通本科教育办学,会导致人才培养类型的异化和教育功能的错位。石伟平、潘懋元等适时提出了“高职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而非一个层次”观点,得到广泛认同。不久后,“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被写进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政策文件并指导办学实践。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以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特征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能力本位、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双元育人、育训并重、面向人人”(孙善学,2019),与普通教育有所不同。作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我校坚持类型教育逻辑,在《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始终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将人才培养途径定位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办学视域定位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着力在课程、教材、实践教学体系、“1+X”证书制度、产业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等方面和要素上重点建设。

第三,坚持全面改革逻辑。改革就是发展。依靠改革,4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逐渐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日可待。改革是我国治国理政的一条宝贵经验,也是推动进步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毫无疑问要改革。不改革,就不会有发展,试点就难以成功。改革是全面的、全方位的,既要对思想观念进行改革,又要在组织结构上进行改革;既要对影响全局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又要对某一方面的枝节问题进行改革;既要对共性的难点、痛点进行改革,又要对校本个性的疑难杂症和历史积弊进行改革。仅仅围绕某一点或某一方面的局部性改革绝非试点改革的本意,更不符合国家、社会的要求以及试点学校自身的意愿。因此,我校旗帜鲜明地实施全面改革,在《改革方案》中既提出“推动观念变革,树立本科职业教育新理念”,又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探索适合民办职业本科学校健康发展的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既提出“深化产教融合,将校企合作作为试点改革的根本途径”,又要求“改革教学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不断走向深入”;既提出“深化产教融合,将校企合作作为试点改革的根本途径”,又要求“培育办学特色,以独特的办学优势展示试点改革的成果”等。

一句话,认识《改革方案》背后的设计逻辑,能使实践工作者在试点改革一线工作中更加理性,同时,增加推进试点改革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