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商职业学院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 2017.10.23
  • 规章制度

为严格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地掌握突发情况,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情况,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学院各部门、系()必须严格执行。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重大紧急信息及时如实上报。

二、紧急信息发生后立即上报。突发事件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严禁迟报、瞒报、谎报。信息报送原则上以书面形式报送,紧急突发事件可以先电话报告,但必须在1小时以内补书面材料,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理情况随时报告。

三、确保紧急信息报送准确无误。紧急信息报送要坚持以深入实际,实事求是,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前提。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表达明确;不可道听途说、人云亦云、模棱两可、带来判断、决策失误,造成工作损失。

四、实行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将重大事项报告列入对学院各部门、系()的目标考核和主要领导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学院各部门、系(部)要层层建立责任制,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本制度要求造成较大影响和工作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学院各部门、系(部)将在年终目标考核时扣减分值,并进通报。

 

附表:广东工商职业学院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表:广东工商职业学院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综治办、院办、保卫处、学生处、后勤总务处负责人

成员:学院各部门、系(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办公室

主任:学院办公室负责人

副主任:保卫处负责人

工作人员:保卫处工作人员

学院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电话

学院办公室:6179170   6179171

保卫处:6179110

24小时值班室:6179148